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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則成語典故,發(fā)生在河東晉國國都絳地,公元前 543 年。見《春秋左傳·襄公三十年》。
晉悼公的夫人宴請眾人中曾經建筑杞國都城的人,有位絳縣人也許年紀長大了,沒有孩子,而前往參宴會。有與會者懷疑他的年歲,讓他說出自己的年齡。他回答道:“臣是個小人,也不知道日歷紀年。臣出生的那一年,是正月甲子朔日,至今已有四百四十五個甲子了。上個甲子到今天,已經三分之一甲子了。”官吏趕緊跑去朝廷請教,師曠說道:“魯國的叔仲惠伯在承匡之地會盟晉國郄成子的那一年。這一年,狄國征伐魯國,叔孫莊叔這一次在咸地戰(zhàn)敗了狄國,俘獲了長狄部落的僑如、虺、豹,后來就用這三個人的名字給自己的三個兒子命名,來紀念自己的戰(zhàn)功。算來有七十三年了。”古人干支紀年,用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,配以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,便得六十之數(shù),就是花甲。445 甲子乘以60,便是 26700 天,除以 360 得 74,除以 365 得 73,可知,這絳縣老人,至少已經七十三歲了。也至少說明大琴師師曠的時代,就知道一年是 365 天。
這則成語典故,亦作“絳縣人”、“絳老”、“絳人甲子”,表示老人高壽,也是祝壽吉祥語。